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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注意:比较容易出考题)
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是按照年度开始前确定的全年度适用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不管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是多少,每月各种产品中的制造费用都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如果年度内发现全年的制造费用实际数和产品的实际产量与计划分配率计算的分配数之间发生差额时,一般就在年末调整计入12月份的产品成本中,借记“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在分配中如果发现年内分配的计划数与实际数差额较大时,应及时调整计划分配率,以便达到分配额相对准确。
【例题3—21】企业一车间全年预算制造费用额为55 000元,全年各种产品计划产量为:甲产品26 000件,乙产品22 500件;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为甲产品5小时,乙产品4小时。6月份实际产量为:甲产品240件,乙产品150件;期初“制造费用”贷方余额为300元,本月实际发生制造费用4 9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车间制造费用年度计划分配率,并采用年度计划分配率法计算甲、乙两种产品应承担的制造费用。
解:
制造费用年度计划分配率=550 000÷(26 000 × 5+22 500 ×4)=2.5
6月份甲产品分配的制造费用=240 ×5 × 2.5=3 000(元)
6月份乙产品分配的制造费用=150 ×4×2.5=1 500(元)
该车间6月份按计划分配率分配转出的制造费用=3 000+1 500=4 500(元)
该车间6月份的实际制造费用4 900元(即制造费用明细账的借方发生额),大于按该月实际产量和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转出的制造费用4 500元(即制造费用明细账的贷方发生额)。可见,采用这种分配方法时,制造费用总账及明细账科目,不仅可能有月末余额,而且既可能有借方余额,也可能有贷方余额。借方余额表示超过计划的预付费用,属于待摊性质;贷方余额表示按计划应付而未付的费用,属于预提性质。上述举例结果可登记如下图3—1所示。(假如期初为贷方余额300元)
采用计划分配率法分配制造费用时,不必每月计算分配率,简化和加快了制造费用的分配工作,并能及时反映各月制造费用预算数与实际数的差异。特别是在季节性生产或季节性费用比重较大的企业或车间,利用计划分配率方式可以避免各月制造费用分配率相差悬殊的弊病。所以,计划分配率法是比较理想的。但是,采用这种方法分配制造费用时,要求企业的计划、定额管理工作的水平较高,否则,会影响制造费用分配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