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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二 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战略构想
本章重点和难点问题
1.“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意义
2.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
3.新世纪新阶段的对台方针政策
4.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阐述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第一节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一、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
(一)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坚持统一,反对分裂,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神圣历史使命
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把实现国家的统一作为自己的神圣的历史使命。
毛泽东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邓小平进一步指出,凡是中华民族子孙,都希望中国能统一,分裂状态是违背民族意志的。
二、台湾问题的由来和实质
(一)台湾问题的由来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1894年,日本发动了甲午战争,翌年强迫省政府签订了《马关条约》,把台湾和澎湖列岛等割让给日本。1945年8月15日,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宣告无条件投降。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驻台日军受降仪式,台湾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1949年,国民党政权在反共反人民内战中失败,从大陆退踞台湾。在美国等反华势力的扶持下,在台湾继续维持其反共的政治架构。台湾再次与祖国大陆处于分离状态。
(二)台湾问题的实质
台湾问题与香港、澳门问题的区别
第一、台湾问题与香港、澳门问题不同,香港、澳门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中国的遗留问题,属于中国和英国、葡萄牙之间的问题。
第二、台湾问题是国内战争遗留问题,本质上是中国的内政问题,由中国人自己解决,绝不允许外国干涉。
三、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
(一)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
新华社1949年3月发表《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的社论,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解放台湾”的口号。党中央决定,一俟大陆解放,立即乘胜解放台湾。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奉命做好了渡海作战的准备。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党中央和中国政府根据当时美国发动侵朝战争的形势,作出了入朝参战,“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决策。考虑到不宜多线作战,被迫暂时搁置解放台湾的准备。
从1954年9月3日开始,中国人民解放军奉命炮轰金门、马祖等岛屿,表明中国人民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和决心。
(二)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政府提出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指导方针。1955年5月,周恩来在全国人大第15次常委会上明确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1956年1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说:古人有言,不咎既往。1956年4月,毛泽东又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策。
1958年8月23日,人民解放军再次万炮齐发轰金门,蒋介石也以此为借口向金、马增兵。10月25日,以彭德怀名义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提出:我们都是中国人,三十六计,和为上计。1963年,周恩来将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
什么是“一纲四目”
1963年,周恩来把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即台湾统一于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台湾的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由蒋介石安排;台湾军政及经济建设费用不足,由中央政府拨付;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第一代领导人在探索祖国和平统一的实践中,所形成的重要思想成果,成为邓小平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思想渊源和政策先导。
第二节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
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
(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确立
1983年6月,邓小平进一步阐述了对台湾和平统一的构想(后被称为“邓六条”)。其要点是: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需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
(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科学含义和重要意义
(1)一国两制”构想的内容
第一,一个中国。这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核心,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
第二,两制并存。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第三,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第四,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关键靠中国人自己。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任何国家无权干涉。
(2)一国两制” 构想的意义
第一,“一国两制”构想,照顾了历史实际和现实,有利于保持港、澳、台地区的稳定和繁荣,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案。它既适合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也照顾到港、澳、台地区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同时也妥善照顾到一些国家在这里的投资和利益,是有关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方案,因而是最得人心的国家统一的最佳方案。(最佳方案)
第二,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允许在一个统一的主权国家内有两个不同性质的社会制度长期并存,突破了在一个国家内部只能允许一种社会制度而不允许另一种社会制度存在的认识:“一国两制”构想,把“利用资本主义”扩展到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存在几个资本主义地区长期不变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一个发展。
第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第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遗留问题
二、“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
(一)“一国两制”构想成功地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
香港回归对祖国统一的意义:
1997年7月1日,是中华民族历史上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日子。
第一,香港回归标志着中国人民雪洗了中华民族的百年国耻。
第二,香港回归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的巨大成功,在完成祖国统一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第三,香港回归将对澳门回归和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发挥示范作用。
第四,香港回归标志着中国人民为世界和平、发展和进步事业作出了新的贡献。
(二)“一国两制”构想在澳门的实现
澳门回归祖国的意义:
l999年12月20日,澳门重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意义如下;
第一,是中华民族的又一盛事,是按照“一国两制”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又一重大成果。
第二,标志着外国占据和统治中国领土的历史彻底结束,是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又一里程碑。
第三,丰富了“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促进了澳门的繁荣、稳定和发展。
三、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1992年,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会长汪道涵)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会长辜振甫)双方达成各自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九二共识”,在此基础上开启了两岸事务性商谈。
(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针对台湾和两岸关系的新变化,丰富和发展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重要思想。
第一,明确提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强调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任何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言行都应坚决反对。
第二,强调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尽一切可能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第三,强调在一个中国原则前提下,举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努力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逐步实现“三通”,为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第四,强调解决台湾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强综合国力。
(二)新时期的对台方针和政策
1.胡锦涛2005年提出了对台工作的四点意见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
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
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
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2.胡锦涛提出了构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主张
第一,建立政治上的互信,相互尊重,求同存异;
第二,加强经济上的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第三,开展平等协商,加强沟通,扩大共识;
第四,鼓励两岸民众加强交往,增强了解,融合亲情。这一新主张得到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广泛认同,有力推动了两岸关系的发展。
3.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再次阐述了对台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第一,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我们将遵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主张,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真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第二,他再次重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台湾任何政党,只要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我们都愿意同他们交流对话、协商谈判,什么问题都可以谈。
第三,他郑重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这对推动祖国和平统一,促进两岸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