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一)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必然性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
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由公有制的性质以及它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决定的。第一,公有制经济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同社会发展的方向相一致。第二,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第三,公有制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柱,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物质基础。第四,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劳动人民经济上、政治上的主人翁地位和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不可缺少的物质保证。
(二)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1.国有经济,是指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它基本上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
2.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3. 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是没有改变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
集体经济,是指由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不同所有制经济,以控股、参股等不同方式投资形成法人财产,由企业法人进行经营的企业。
(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体现
1.党的十五大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2.从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
3.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有质的提高。
(四)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反映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公有制可以采取独资企业、股份合作制、合作社、股份公司等形式,在经营方式上可以实行公有公营、公有民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方式。随着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改革的深化,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一定会更加多样化。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
三、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还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