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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节 法学基本知识
一、学情分析
法的概念、法律规范的概念,法体现国家意志,法调整社会关系,法的内容受物质条件制约,法的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
二、考情分析
1.识记:法的概念、法律规范的概念。
2.领会:法体现国家意志,法调整社会关系,法的内容受物质条件制约。
3.应用:法的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
三、重点讲解
(一)法的概念与作用(P184-187
1、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体系。
法的本质和特征概括为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法的国家意志性,是法的核心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是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制定”包括两层含义:国家专门机关制定的社会规范,:即成文法;国家授权法院或法官以判决的方式创造的规则即判例法。“认可”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程序将习惯上升为法律,即习惯法。除了“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外,法体现国家意志还表现在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统一性即在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总的法律体系,且该法律体系内各部分之间是统一的;权威性即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法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不同社会经济基础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法律,其表现形式都不相同。,除了受物质生活条件制约外,历史、传统、宗教、风俗习惯;地理、环境、人口等条件对法也有一定的影响。
2、法的作用
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指法所具有的维护有利于并适合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法通过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来维护统治秩序。
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满足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维护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公共利益。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为:组织社会生产、交换和分配,维护人类社会发展的社会条件和秩序,促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
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反映了法的手段和目的关系。
指引作用。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个别指引和规范指引。个别指引是针对个别具体的情况进行的指引,其优点是针对性强。规范指引是对同类情况进行的指引,其优点是多次适用,效率高。
评价作用。法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范,是评判、衡量他人行为合法性的标准。
预测作用。法的稳定性和普遍性可以使人们对外部主体某种行为进行预先分析和预测。预测作用可以帮助当事人应对出现或可能出现危险,及时采取行动化解矛盾。
教育作用。通过法律的实施对准备采取同类行为的人或一般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法的教育作用,既包括对违法行为人实施法律制裁后产生的教育作用,也包括通过人们的合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产生的示范作用。
制裁作用。法律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的功能。制裁作用发生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通过对违法犯罪者进行制裁;惩戒其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同时防止其再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法律规范(P187-189
1、法律规范的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法的基本构成要素可以分为规范、原则;概念和技术,而法律规范是法构成要素的主要部分。
2、法律规范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同,法律规范是法的本体,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法律规范是法的基本构成要素,法律条文是法律内容的文字表达。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前者指表述法律规范的条文,后者指不具体规定权利、义务的条文。通常,规定立法目的、任务、原则、概念等条文属于非规范性条文。
法律规范与规范性文件也不同。规范性文件是将同类或涉及该类社会关系的若干法律规范集中起来以一定的法律原、则相统领,并赋予一定的名称而形成的法律文本。规范性文件除包括法律规范外,还包法律原则、概念、技术性规定等非规范性法律条文。
法律规范与非规范性文件的区别q非规范性文件是法律规范适用于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起诉书、判决书、裁决书、结婚证、委托书等,非规范性文件只针对具体的人和事,具有特定性;而法律规范在适用上具有普遍性。
3、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一般认为,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即假定、处理和,制裁。
假定,指法律规范中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
处理,指法律规范中具体指明的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等的行为模式。
制裁,指法律规范中规定主体违反法律规定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4、法律规范的种类
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根据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是指主体有权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形式。
义务性规范是法律、法规规定主应当为或必须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规范形式。如我国《反垄断法》第1 1条规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禁止性规范是指主体不得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规范形式。禁止性规范在条文用语中,一般使用“禁止”、“不准”、“不得”、“制止”、“不允许”等字样。
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按照规范对人们行为的限定程度和范围,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强行性规范要求主体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都属于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是法律允许主体在法律许可的滋園内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确定法律关系的情形。授权性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
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可以分开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以达到特殊的调整目的。如《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须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三)法律关系(P189-193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关系概念,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意志关系。
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其次,法律关系体现意志关系。法律关系的意志性来源于法的国家意志性。
再次,法律关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范所指示的内容是权利义务,但它所针对的是同类不特定的主体。一旦特定的主体从事了属于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为,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或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主体间就形成了权利义务关系。
最后,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国家会动用强制力进行矫正或恢复。
法律关系的构成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
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权利的享有者和法律义务的承担者,包括个人和组织。
社会主体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即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一定权利郵承担一定义务的能力或资格。行行为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已的行为依法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以下三类:
自然人。基于自然生理规律而出生的人称为自然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在我国,《民法通则》还规定了两类特殊的公民(自然人)主体,即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各种机构和组织。包括各种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各企事业组织和各政党及团体。
国家,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是特殊的法律关系主体。在一些国际经济关系和国内经济关系中,国家也能作为法律关系主体,例如,国家接受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家发行国库券等。
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以下三种: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能够为法律关系主体所支配的客观实体。其应当具备的条件是:能够为人们带来某种利益;为人们所支配和利用;为法律所承认。 
行为。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一些行为本身能够产生相应的物质成果,如建设工程承包行为;另一类行为不直接表现为物质成果,如竞争行为等。
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人的智力活动记载或思维活动的创造性成果。智力成果通常表现为某种信息、技术、标识、出版物等。(新的客体,例如风能、大气环境孓地热资源等;另外;由某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或危险扩大而产生新的法律调整的客体,如反垄断法所调整的垄断状态。)
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指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法律权利是法律允许主体为满足自己的利益或社会利益而采取的为法律所保障的手段。
法律权利的特点是
来自于法律规范的规定;是保障权利人实现自己利益的手段;与义务相关联,义务不能孤立存在;权利的行使受一定的限制,超出权利的范围和限度,就不为法律保护,法律禁止滥用权利。法律权利包含的内容主要有:权利主体自主决定并做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主体依据法定或约定要求他人履行一定义务的权初;权利主体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权利。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主体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事一定行为或不从事一定行为的约束手段。依产生的原因不同法律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依内容不同,法律义务可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的法律义务是法律要求行为人以某种作为的方式履行的义务,消极的法律义务是法律要求行为人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义务。法律义务的特点是:义务承担者依法必须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义务承担者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有权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强制其履行义务,义务承担者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紧密相联;不可分割,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法律关系的内容也应包括法律权力。法律权力是行政机构或其授权的单位依法所享有的职权。在行政法律关系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中,—般体现为权力和义务,如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税务机构是权力主体,纳税人是义务主体。
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丫变更或消灭等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和行为。法律事实作为一种客观现象或行为决定了:非客观的现象如纯粹主观的心理活动或心理现象不能成为法律事实;没有法律意义的客观事实也不能成为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事件包括自然事件中和社会事件,前者如人的出生引起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和监护关系;后者如战争导致合同关系终止。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行为从行为的后果上进行划分,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从当事人的认知状态划分,分为善意行为和恶意行为。(一个法律事实可能引起多种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止。如从商店买回的啤酒发生爆炸,既引起产品质量关系产生,也构成违约关系。)
练习题:
1、法的基本构成要素中最主要的部分是(    
A.法律原则    B.法律规范
C.法律概念    D.法律技术
『正确答案』 B
2、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   
A、宪法          B、民法
C.刑法          D.行政法
『正确答案』 A
3、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首先,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其次,法律关系体现意志关系。法律关系的意志性来源于法的国家意志性。
再次,法律关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最后,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国家会动用强制力进行矫正或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