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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文办理程序
收文,指机关文书部门收进外单位发来的文件材料。
收文办理,指文书部门收到文件材料后,在机关内部及时运转直到阅办完毕的全过程。组成这一过程的一系列相互衔接的环节称之为收文办理程序。
收文办理程序主要有:(07.01月简答)
签收、拆封与登记;
审核、分发与传阅;
拟办、批办与承办;
催办、查办与注办。
一、签收、拆封和登记
1、签收:是指收到文件材料后,收件人在对方的公文投递单或送文簿上签字,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保证公文运转的安全可靠。
签收是收文办理的第一个环节,机关的收文主要有三个来源:
1)机要交通送来的的机要件;
2)邮局送来的挂号函件和电报;
3)外机关和部门直接送来的文件材料
签收不论是从何种渠道送来的文件材料,都要对照公文投递清单或送文登记簿认真清点,做到四查清:
1)查清信封或封筒上的收文机关名称,是否确属本机关的收文,以防错投、错收;(身份)
2)查清信封号码与递送人在签收登记簿上所登的号码是否一致;(单号)
3)查清文件封口是否破损,包装是否牢固,如发现有散包、破封、密封条被拆情况,应及时追查原因。(包装)
4)查清文件登记件数与实有件数是否相符。(件数)
2、拆封—文书人员的职责(写明由本机关或部门收启的封件进行拆封)
对于写明某某领“亲收”、“亲启”的封件,则由领导人本人拆封或由其委托的人代拆。密件则应交机要文书或机要室拆封。
3、登记:就是将需要登记的文件在收文登记簿上编号和记载文件的来源、去向,保正文件的收受和处理。
公文登记是收文办理的重要程序,也是公文处理工作的基础。
公文登记的作用与原则?(08.01月)
答:作用有以下四个方面。
1)便于管理和保护文件,防止积压和丢失;
2)便于检查和检索文件;
3)便于文件的统计和催办工作
4)作为核对与交接文件的凭据
口诀:“检索统计、保护凭据”
公文登记的原则上方便文件的运转和管理。
公文登记的具体范围:
1)上级机关文件,包括指导性、参阅性和需要办理的文件;
2)下级机关文件,包括请示、报告性文件;
3)重要的带有密级的刊物、资料;
4)其他机关商洽问题和需要答复的文件;
5)上级机关召开会议印发的会议材料。
公文中不登记的文件(公文登记的手续要尽量做到简便有效,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
各种公开的和内部不保密的出版物;
2)一般性的公开信和不应拆的私人信件;
3)已被综合性文件包括的文件材料;
4)行政事务性的通知、便函、介绍信用和请柬等;
5)领导“亲收”、“亲启”件这类信件应由收件人本人或其委托人收阅后,认为须交机关存查或处理的,再行登记,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审核分发和传阅
1、审核:机关文书部门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应当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
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
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涉及其他部门或 地区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协商、会签;
使用公文文种、公文格式是否规范等。
2、分发:亦称分办,是指文书人员在文件拆封登记以后,按照文件的内容、性质和办理要求,及时、准确地将收来文件分送给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承办人员阅办。
分发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是:
①对那些方针政策性的,关系本机关工作全局的指挥性文件,或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之类的文件,以及文书人员还不能判定应由哪个部门承办的文件,均应先送办公部门负责人或机关领导,再根据批办意见分发办理;
②对对那些属于机关日常事务性的已有明确分工的文件,或早的批示规定和有规可循的例行公文,按主管业务的分工范围直接分送哪个部门阅办;
③对来文机关答复本机关询问的文件,(批复、复函)要按本机关原发文的承办部门或主管人分送,既原来是哪个部门请示、询问或要求下级报送的,复文就分送哪个部门阅办;
④在文件份数少,阅办阅知部门(或领导)多的情况下,应按先办理、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先正职、后副职的次序分送;
⑤公文的分发要建立登记交换制度,无论是分发给本机关领导人或各业务部门的文件,还是转发给外机关的文件,都要履行签收手续;对那些要求退回归档的文件,要在文件上标明“阅后请退回归档”字样,以便及进收回,防止文件散失。
分发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是:
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①领导过目;②直接分送;③针对分送;④次序分送⑤建立登记交接制度。
3、传阅:是指单份或份数很少的文件以及一些非承办性文件,需要经机关各们领导人和许多部门阅知时,由文书人员组织在他们中间传递和阅读。 传阅现已成为机关领导处理事务,互通信息的一种有效的方式。
三、拟办、批办与承办
1、拟办:是指对来文的处理提出初步的意见,供领导人批办时参考。
拟办的重要性?(09.01月论述题)
拟办是收文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够使领导节省耗费在阅读公文、应付事务上的时间,集中精力考虑大事。拟办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有效措施。
如何做好拟办工作:
① 拟办之前,要认真研究公文的内容和发文机关的要求,弄清来文的背景,查明问题的症结所在,便有针对性的提出切实可行的拟办意见。
②要清楚地掌握有关政策和规定,力求使拟办意见既符合实际情况,又符合政策规定。
③要熟悉业务。
④拟办意见要周到,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和影响。
⑤拟办意见不是具体的承办计划或方案,文字要简明扼要。要签署拟办人姓名和日期
注意:此题与教材41页“公文写作人员应具有的修养”类似。
2、批办:是指机关领导人对送批的文件如何处理所作的批示。
公文批办的作用:在于使机关或部门的领导人及时阅读重要的收文,掌握上级指示精神、工作发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并便于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向承办人及时交代意图与要求,合理组织人力,避免承办人在文书处理上走弯路,或由于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形成观望等待而拖延时间等。
3、承办:是指机关有关部门或人员按照来文的要求进行具体工作或办理复文。
承办这一环节,是收文的最后一道程序,又是发文程序的开始,是公文处理中的一个关键性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发文的质量和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
公文承办有两方面的意思:(06.10月简答)
①从业务部门来说,承办是指对具体工作问题的执行和处理,如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要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平级机关来函商办的业务问题,要进行调查和办理。
②从公文处理工作来说,主要是批指根据拟办和批办的意见办理复文(指那些必须回复的来文)。
四、催办、查办与注办
1、催办:是指那些必须办理答复的文件,根据承办时限的要求,及时地对文件承办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催办的目的?(08.10月简答):是为了避免办理拖沓,文件积压,克服官僚主义,加速文件运转,提高机关办事效率的重要措施。
催办工作一般有两种情况:
①对内催办
②对外催办
催办工作应当注意做到的几点?(07.01简答):
① 要明确催办范围。
②要明确催办落实。
③要建立和加强公文催办工作的组织机构。
催办的形式:口头催办、电话催办和书面催办等。
公文催办存在的问题:
①一些单位对公文催办工作还不够重视,缺乏健全的制度和相应的措施。
②对需要尽快办理的公文,拖长办文时间,给工作造成不必在的损失和影响。
③有些办理完毕的文件,承办单位领导或经办人没有将办理的主要情况或结果记在《文件处理单》上,给以后查考文件带来很大的困难。
2、查办:是指文书工作人员协组机关领导检查各项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的执行和落实,以及对某些问题进行查处,解决的一项承办性工作。
一般在县以上的党委办公厅(室)内部都设有专门机构,其任务是督促检查并协助办理下列问题:
①党政领导机关各项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②各种会议的决办事项;
③文件、电报的拟办、拟复事项;
④对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查办意见,报请领导批示;
⑤领导批示或交办的事项。
查办与催办的异同:
①相同:都是对公文的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或催询。
②区别:
查办主要是对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查办的事项要经领导批示或授权后才能进行;而催办则是文书部门的一项例行性工作,凡应催办的公文。文书部门应按承办时限的要求主动进行催办。
查办是被动进行的,催办是主动进行的。
2、查办的问题要进行查办立项,结果要写出汇报材料及时反馈,实质是督促检查,限期落实,是领导机关同官僚主义作风作斗争的一种手段,查办的重点在于查证落实;而催办作为收文处的一道程序,一般只是限于了解是否已经办理,对如何办理及办理结果是不大过问的。
查办关注结果,催办一般不关注结果。
查办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阅读有关材料,搞清查办的问题。
②查办立项。—立项既是查办工作的开始,也是必须经过的法定程序。
立项内空包括五要素(2010年简答):
(1)确定查办的事由;
(2)明确办理要求;
(3)指明承办单位或承办人;
(4)规定完成时限;
(5)提出办结后的反馈要求。
3、注办:是指对公文承办结束后,由经办人在公文处理单上所作的简要说明。注办便于公文的整理和日后查考。
注办文字可写在文件首页的右上方。
注办便于公文的整理和日后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