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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账到装订保管时止,在本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名词、填空、选择))
各单位在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一)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经营管理上的需要,具体规定反映主要经济业务的各种会计凭证的联数和传递程序。
(二)应当根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经济业务需要办理的各项必要手续(如过秤、检验、审核、登记等),确定凭证在各个环节的停留时间。
(三)应当通过调查研究,由会计主管人员会同本单位有关部门对主要经济业务规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时间。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由于会计凭证既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又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所以,它是重要的经济资料和会计档案。各单位必须对会计凭证进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会计凭证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二)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
(三)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的名称及编号。
(四)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五)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填空、选择)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盖章。
(六)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保存期满必须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后才能销毁。
练习题
(一)目的:练习记账凭证的填制。
(二)资料:红星公司2010年4月份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1.1日销售甲产品l00件,价款40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原始凭证2张)
(提示:应编制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
2.5日从银行提取现金l 000元备用。(原始凭证l张)
(提示:应编制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
3.10日采购员赵亮预借差旅费800元,以现金付讫。(原始凭证l张)
(提示:应编制库存现金的付款凭证)
4.12日以银行存款2300元支付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原始凭证l张)
(提示:应编制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
5.18日采购员赵亮报销差旅费720元,交回多余现金80元。(原始凭证2张)
(提示:应编制库存现金的收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6.30日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30000元,其中:基本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24000元,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6000元。(原始凭证l张) (提示:应编制转账凭证)
(三)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填制专用式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