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如下:
支付清算费。在清算过程中还会发生清算损益。清算损失指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亏、财产重估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及无法收回的债权等,清算收益主要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收益、及无法归还的债务等。清算收益-清算损失=清算损益,如正,在依税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当视为利润,依法缴纳所得税。
清偿债务。股份公司的债务,在支付了清算费用后,首先应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其次要缴纳所欠税款:然后才是清偿公司债务。清算组如未按上述顺序清偿时,不得
将公司财产分配给各个股东。
分配剩余财产。
(4)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提出清算报告,造具清算期间的收支报
表。报送公司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办理有关工商注销登记和税务注销登记事项,公告公司终止。
单选题:
1、清算机构应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多少日内通知债权人?( )
A.10 B.30 C.60 D.90
答案:A
2、企业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位于债务清偿顺序第一位的应该是( )
A.缴纳应缴未缴税金 B.支付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C.清偿各项无担保债务 D.补足企业资本金
答案:B
多选题:
2、下列各项属于清算损失的有( )( )( )( )( )
A.财产盘亏l5万 B.无法追回的债权20万 C.财产估价损失100万
D.无法偿还的债务200万 E.经营损失523万
答案:ABC